意、现场检查、做出记录、交换检查意见、下达安全 监察指令书、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等。
案例 7:B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小孙和小李到 县热电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车间里看见两台锅炉质量铭牌上 分别标记有 HG-670/13.7-M、WNS1.4-0.7/95/70-Y 的不同字样。 小孙灵机一动,向小李问到: “两个铭牌上标记的数字分别代表 什么意思”?小李应该怎么回答?
案例 7 答:HG-670/13.7-M 代表的是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额定蒸发 量为 670t/h、出口蒸汽压力为 13.7MPa、设计燃料为煤、原型设 计的蒸汽锅炉。WNS1.4-0.7/95/70-Y 代表锅炉为卧式内燃室燃, 额定热功率为 1.4MW,额定出水压力为 0.7MPa,额定出水温度为 95℃,额定进水温度为 70℃,燃料为油的热水锅炉。
案例 8:B 县市场监管局在组织特种设备案例监察业务学习 时,局长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小孙和小李随机作案例推演。县 燃气公司用压力管道已于本月超出检验周期,问小孙和小李应该 如何处理?小孙主张查封、责令停止使用?小李认为查封会影响 到居民生活,不建议停止使用?请问: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 发现特种设备或其主要部件存在哪些情形的,应当予以查封或者 扣押?哪些情况可以不实施或暂不实施查封、扣押?
案例 8 答: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特种设备或其主要部件 — 654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一)在用特种设备存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有证据表明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 部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 (四)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当场能够整改的,可以不予查封、扣押。 在用特种设备因连续性生产工艺及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实施 现场查封、扣押的,可由被检查单位在检查记录上说明情况,注 明其间采取的保障安全的措施,暂不实施查封、扣押并履行《特 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职责,待相应设 备能够停用后予以查封、扣押。其间发生事故的,由被检查单位 承担责任。
案例 9:B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小孙和小李到 一大型商场检查电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