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庆幸自个看见赵红兵喝酒,跟着酒瘾犯了出来买酒,结果就正好遇见这事,他阴着脸走到赵红兵身边,劈手抢过对方手中的攮子:”好玩意,三棱军刺改的东西,捅人身上救都救不了,你这一攮子下去,那绝对是替我出气了。”
“然后我就得去给你爷磕头认错,日后还要替你给你爷尽孝,给你爸烧纸……”
李阳越说火越大,把攮子又塞回赵红兵手里:“你威风,你霸气,你是中县一霸,你去攮了他,你看你吃不吃枪子就完了!你都多大了?还随身带个攮子?还以为自己在街头混呢?”
“早知道你刚挣了几个臊钱,就变成这个叼毛样子,我当年就不改拉你一把,你还能多活两年!”
赵红兵脸涨得通红,却一动也不敢动,在李阳面前就像是闯祸被抓包的孩子一般,低着头在那里乖乖地挨训的同时,把李阳塞给他的攮子远远的扔开了。
李阳气的脑袋发昏,却知道自个还要给赵红兵擦屁股,毕竟整件事确实是他引起的,而王振华伤得也确实不轻,不是能用打架搪塞过去的。
于是李阳在熊完赵红兵后,转身又来到在一旁吓得直哆嗦的王振华身边,看着他那原本很帅,现在却上的一塌糊涂的脸,露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和善的笑容:“挺疼吧?”
王振华当时就尿了。
很多人有个奇怪的特点,就是对于自己经常能接触到大人物,会缺少一点敬畏,总觉得对方和自己的差不多,总觉得对方和自己的阶层一样。
就像奢侈品的柜姐,总是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一般人,觉得自己和用奢侈品的人差不多,却忘记了自己是卖奢侈品的,不是用奢侈品的。
王振华也是一样。
王振华并非不知道李阳在阳县的鼎鼎大名,但和李国强同为一个厂工人的这件事,让他对李阳有一种奇异的优越感。
我跟你爸平辈论交,若不是我想泡你妹子,你总得叫我一声叔。
心中既然带着这种想法,王振华就觉得自个和李阳的本事差不多,但是现在,他终于知道了两人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当赵红兵带着杀气抽出攮子的时候,王振华已经快要尿了,他面前已经开始闪过了人生的走马灯,只有在离死亡这么近的时刻,他才明白自己一直在玩火。
会死的,真的会死的!
而那个凶神恶煞的赵红兵,在李阳出现后就像个小孩一样挨训,这更是让王振华胆寒,所以现在当李阳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只会一味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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