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萱来的不早不晚,正好是原主买了电影票,准备请岳思远看电影吃饭,跟他表白的时候。
丁萱才不会做这种事情。
回到座位,她开始忙工作。
丁家开的是一家文具公司。
了解了现在的市场情况,以及消费者的喜好后,丁萱打算换部门,去设计部。
目前公司产品的设计风格还是比较偏保守,有些死板。
如今时代不同了,年轻一代消费者的审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种一板一眼的设计,实在是不讨喜。
产品必须抓住市场,抓住客户的眼球,才能战胜竞争者,成为消费者的心头好。
千金难买我高兴,现在的年轻人是很愿意为情绪买单,花钱买快乐的。
所以,公司必须改革,只有创新才能赚大钱。
岳思远还在纳闷,为什么今天下午丁萱这么安静。
明明中午吃饭的时候她还说有事找他,结果现在没音儿了。
等下班,他拦住丁萱问她中午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丁萱抬头看着这个男人。
一开始,她把一切阴谋化,怀疑这个男人知道原主的身份,才在上班报道前见义勇为,为了博得她的好感。
不过穿过来后,搜寻了原主记忆,仔细分析了一遍,她发现自己想多了。
只能说这个时候的岳思远身上的确有一些闪光点。
他帮原主抢回包包,还追了小偷一条街,把人扭送到派出所。
那一幕很man,所以原主动心了。
可惜,人是十分复杂的动物,人心也会随着时间、环境、阅历的改变而变化。
他最初的确是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
那么现在呢?
他真的是大直男?
真的不知道原主这段时间在工作和生活上的特殊“关照”,其实是女生对心仪男生表现出的好感?
“岳思远,你有女朋友吗?”
丁萱直接开门见山。
“有啊,怎么了?”
岳思远一愣,点头承认了。
“那你女朋友有没有告诉你,应该怎么和异性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因为你帮我追回了包,所以我对你很有好感。”
“不管是带你入行,给你介绍业务,在你出错的时候帮你善后,还是关心你,加班帮你干活,点外卖给你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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