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混饭吃吧?”
“姓丁的,再用刚才那眼神看老子,老子抠了你眼珠子!”
丁父怂了。
他转身给了丁母一个大耳瓜子。
“败家老娘们,让你收拾东西,把粮食落家里了。”
“娶你真是倒八辈子霉了,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老大、老二,跟爹去找吃的。”
丁萱从空间拿出松软香甜的面包,咬一口,喝口牛奶,美滋滋地跟着看了一路戏。
粮食是她偷的。
这烙饼的面,是原主种的麦子。
烙饼的柴,是原主砍回来的。
饼子也是她发面揉面烧火,一个个烙出来的。
凭啥给他们吃!!
丁萱一点儿负罪感都没有,路上遇到饿坏了的老人、女人和孩子,她一人发了一个饼。
救人至少得一句诚心实意的感激,丁家就是一群白眼狼。
她在山坡上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丁父和两个弟弟到处找吃的。
明处的野菜早就被人薅过一遍,三人最后在一个背阴处,找到了一些幸存的野菜。
“这能吃吗?”
丁老二嫌弃得不行。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没得挑了。
丁母很久没有下过厨,丁父去弄了一点儿水,他们把野菜丢里头胡乱煮了一下,每人分了一些。
吃第一口的时候,丁老三直接吐了出来。
又苦又涩,怎么这么难吃啊?
如今他还在挑剔,等到后面连野菜都没了,他才知道人生有多难。
丁萱远远地坠在大部队后面,天天看丁家为了弄点儿吃的绞尽脑汁。
别家准备充足,家里人也团结。
丁家人懒散了这么多年,逃荒完全是要了他们的命。
每天走几十里,本来就是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更别提肚子空落落的,越发折磨人。
在生活的逼迫下,丁老大学会了抢水,丁老二和老三也能分辨哪种菜能吃,什么不能吃。
几人脚下早就磨起了血泡,每天赶路脚底板像针扎一样疼。
可是他们不敢停,更不敢掉队。
只因为一次找食物的时候,丁父看到了一些血糊糊的骨头架子,模样像个人。
这种会叫人做噩梦的场景让丁家人清醒地认识到逃荒的路上有多可怕。
所以就算爬,他们也要跟着村里人。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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