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阿明说宴请,我只是个中间人。”
“他说要跟你合作什么……总之与我无关,我刚买了消炎药。”爱莲说道,上了床后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
仿佛已经抓住了把柄似的。
“请我吃饭?还跟我合作?”南筝这才起床叼起根烟,嗤笑道:
“他有什么跟我合作的?赌场,我一个月能赚三四百万,加上一条龙服务,七七八八加起来可以有七八百万。”
“正行,我现在上百家分店差不多已经全部开业,一个月也差不多五百万。”
“就这,我一个月就上千万收入了啊!他火爆明有什么好跟我合作的?走粉啊?犯法的啊。”
“你还怕犯法?”爱莲无语了。
想了想又道:“他说的是走私电器。从港岛购买一批运到北边,一台家电两千块成本,可以卖到七八千。
要是抛去各种各样的打点和支出,一台还能赚三四千。
最少都是两倍利润。”
“这样啊?”南筝眉头一挑,倒是来了些兴致。
《树大招风》里,叶世官跑路那会遇到了走私船,一艘船来回就能赚三四十万,而一次就七八艘。
阵仗比水警都要大。
只要打点好两边海关,一个月月入上千万还真不是问题。
哪怕是五五分都多了五百万收入。
“有点儿意思,地址发给我,今晚我去了。”南筝也不是嫌钱多的人。
到时候等熟悉的差不多了,再把火爆明干掉。
那整个走私生意都是自己的了。
钱和人他都要。
就爱莲之前那迎合度,南筝觉得她肯定很乐意。
抽完烟就去放水,打了个哈欠去吃了个饭,这才前往夜总会。
屁股还没坐热,陈浩南就来了,直接把桌上的现金揣兜里。
“搞定了。”
“钱放在桌上一天都没动?上百万,不怕被人偷啊?”
“我的办公室,谁敢偷?给他十个狗胆都不敢啊!”
“是我,我就得放进保险箱。”陈浩南忍不住嘀咕。
“那是因为你穷!”南筝不屑道。
昨天晚上李泰龙死在湾仔街头,连夜他就已经清楚了。
不得不说,这事儿做的还真不错。
只要是效率快。
“你派谁去做的?胆子够大啊,在新记总堂把人干掉。”南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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