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发展。
这种情况,邓伯都跟靓筝有不死不休的仇恨了。
又怎么可能会跟他合伙?
然而邓伯在火爆明葬礼那会,他还是去了,并且主动撑靓筝。
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行为,就是因为吉米开口让他去的。
一开始邓伯难以理解,甚至是难以接受。
还以为吉米已经胳膊往外拐,跟靓筝有什么合作。
可知道现在……
邓伯才清楚,吉米看得没错,靓筝一个人单挑十几万人,胜。
尤其还是大胜。
这次过后,恐怕港岛再也难以有人超越他。
哪怕是巅峰时期的和联胜,遇到靓筝都得退避三舍。
而邓伯主动撑靓筝,摒弃前嫌,其实也变相让和联胜得到了喘息,不至于洪兴整合资源后,第一个打他们。
这才是邓伯说吉米赢了的原因。
他为和联胜获得了苟延残喘的机会。
邓伯这条命就是和联胜的,他也一生为了和联胜奔波。
现在吉米赌赢了靓筝会胜,那邓伯自然要感谢他。
“十几万人居然都打不过一个靓筝?要不是你吉米开口,我都不信,甚至是不屑一顾……
我现在真的是老了啊,看走了眼。看错了你,更看错了靓筝。
或许,你们两个人合作,一文一武,才能让和联胜真的永存港岛。”邓伯又神色复杂道。
他恨靓筝,可又无能为力。
只能说出这番话。
如果真像本岛那些字头一样硬打,恐怕和联胜不用多久,也得覆灭,不复存在了。
“邓伯,我现在,就是要跟你说这件事。”吉米吐出团云雾,说道。
“我已经跟靓筝谈好了,和联胜转正行。他负责投资砸钱,成为我们的大股东。
以后的和联胜,就不再是一个字头,也不是三合会。
更不是什么黑社会。
而是一家合法投资公司。”
“条件呢?”邓伯吐出团云雾,随后又略带苦涩的笑了笑:
“靓筝跟你合作,想必以他狮子大开口的性格,恐怕不会这么简单吧?”
“把有油水的街区,全部用合理的方式转给靓筝。”吉米直接说道。
“到时候,我们有生意权,没有管理权。”
“这是我获得的最大条件。”
如果真是像吉米那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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