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户人家回来的是女主人,你一进门就呆了,立在门口和她眼对眼地看了半天,不知如何是好。可这时你发现,她也慌了,她比你慌,而你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是把脑袋提在手里的,她不是,她慌得脑子一片空白,彼涨此消,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人都是这样的,两个摩拳擦掌的人,总有一个会先败下阵来,何况一方弱不禁风,你发现这个女人已经败下阵后,便知道下面的事情该怎么办了,于是提高嗓门大吼一声:把钱交出来。当然她肯定会把钱交出来,但这么做也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这样做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偷窃变成抢劫了,抢劫判刑是很重的。
他们约定只偷不抢,他们怕将把牢底坐穿。当然有时候具体情势的演变你是无法控制的,像刚才说的情况,如果你发现了女主人后调头就跑,反而可能让她醒悟过来,让她大胆起来,让她喊起来,她只要声嘶力竭的喊一声,你就凶多吉少了。
在这个时候,通常选择提高嗓门,让她缴械投降,这是情势所逼,他们偷盗总有这个“情势”问题,有那个将你逼到死角后的选择问题,这是个十分痛苦的问题,是在偷盗中遇到的最痛苦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完全是凭感觉,你不可能有万全之策,只能完全凭感觉行事。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做对了,让他们逃脱了;另一种就是做错了,那就要张着大口来吞这个苦果。
石小勇告诉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干这个,那时是在公共汽车上行窃。你应该承认干任何一行都有个技术问题,时间久了就会艺高胆大,而扒窃的行当更需要心灵手巧,生成魔术师一样的手眼,何况当时还有伙伴的配合。当时一个女孩一直和他演双簧,他们一男一女,默契到精骨肉彼此相连的地步,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次眼角的一个扫视,彼此就能心领神会,对情况立即就有个准确的判断。应该说,汽车上那么多双眼睛,真正管事的眼睛并不多,完全可以找到在夹缝中做人的那种杂乱不堪的状态,他们相互挤拥彼此形成敌意,笔直的身体随时都像风中的芦苇一样齐刷刷或乱糟糟地摇曳,苦中找乐的人将心思用在抢占座位和摄取女色上,这也是偷窃一再得手的原因。两个偷儿穿行在公交车的人群中,相距一步之遥,当确定好了下手的对象,立即会有暗示,她就会接近目标(通常为男人),她与对方一直近到肌肤相亲的地步,一个少女的肌肤即使和那个贼字联系起来,同样充满了美丽、善良、温柔和亲密诱惑之感,谁会把一个少女肌肤当成毒蛇猛兽来提防呢,在肌肤相亲之间,你甚至会获得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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