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员来报:
“光树,野兽又来糟蹋粮食了!”
“卧艹,大白天的,野猪这么猖狂?”
记得以前,一般都是晚上行动啊!
“不是野猪,这次是大象。”
社员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嗝屁。
“什么,大象?”
这特么可是保护动物,打不得杀不得。
呃!
杨光树反应过来,我特么现在是在小平大队,不是景区:
“通知保管员开门,拿家伙。
年轻人先别砌墙了,先保护庄稼。”
一群人慌忙跑向仓库:
“这大象,好几年没来我们大队了!
鼻子很灵嘛,晓得我们大队今年大丰收。”
一群人,扛着枪,浩浩荡荡冲向庄稼地。
远远点,就听见猎犬狂吠不止。
小白它们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家伙。
只能远远的骂街,不敢上前。
庞然大物,光是气势,就能吓退不少敌人。
一脚下去,轻则青一块紫一块,重则骨折。
杨光树一群人到来,庄稼已经被糟蹋一小片:
“卧艹,象群?”
只见苞米地里,十几头大象,正在进食。
这玩意儿,说实话,杨光树不想猎杀它。
肉好不好吃另说,大象堪比大熊猫。
最主要是,对杨光树无用。
总不可能,拿大象那玩意儿泡酒喝吧?
至于象牙,不是啥珍稀物品。
后世黑市一大把。
不稀罕。
社员们心情跟杨光树恰恰相反:
“哎呀,发财了,这么多大象,这么多肉,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要是冬天遇到它们就好了,夏天,肉不好保存啊!”
在社员们眼里,大象已经是砧板上的肉:
“光树,现在开枪吗?
等下它们吃饱要跑掉了。”
第一次,杨光树像个娘们,优柔寡断。
点燃一根烟,猛吸一口:
“驱赶吧!”
说完,不敢看社员们。
第一次感觉,当这个大队长很是烦人。
社员们以为耳朵出了问题。
杨光国一帮兄弟,都震惊的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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