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
朱炎早已虑及于此,答道:“初始可由今岁新增税赋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常平本银。日后,平准仓司自身运作亦可产生收益——低价购入,待市场恢复常态或略高时售出部分,所获差价可充入本银,滚动发展。此外,亦可鼓励士绅富户,以捐资或入股形式参与社仓建设与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主导权需在官府。”
他看向李文博等人:“尔等精于算学,可参与草拟《仓储管理条则》及平准仓司最初的运作章程。尤其要设计好账目体系与核查机制,务求清晰、防弊。”
李文博等人顿感责任重大,齐声应诺。
会后,信阳州衙迅速行动起来。户房与观政士子们开始草拟条则章程;工房则接到了研究改进粮仓建筑与储粮技术的任务;而关于设立“平准仓司”及筹措本银的文书,也以州衙的名义正式下发。
消息传出,民间反应不一。普通农户和市井小民闻听官府欲设“平粜”之政,大多欢欣鼓舞,视其为抵御粮价波动的保障。而一些以往能通过操纵粮价牟利的粮商,则暗自皱眉,感到了一丝束缚。
数日后,朱炎收到了李文博等人起草的《信阳仓储管理条则》初稿。条则细致规定了仓廪的建造标准、粮食出入库的严格手续、账目的记录与核对方式、以及胥吏的职责与奖惩,甚至包括了针对不同粮种的最佳储存条件和定期翻晒检查的要求。
朱炎仔细审阅后,提笔修改了几处,批示道:“条则甚详,可依此试行。着即遴选人员,筹备‘平准仓司’,先于州仓及临近数县试行新法。待运转顺畅,再推及全州,并逐步恢复乡级社仓。”
“仓廪新司”的设立,是朱炎在构建经济调控与社会保障体系上迈出的关键一步。它不仅仅是为了储存粮食,更是为了建立一套应对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的缓冲机制,将经济发展的主动权更进一步地掌握在官府手中。信阳的治理,正从田畴、作坊、市集,延伸至那一个个看似沉默,却关乎万千人生计的粮仓之中。
第一百六十二章讼庭新貌
秋粮入库,“平准仓司”的筹建有条不紊地展开,信阳的仓廪之政初现轮廓。然而,朱炎深知,法律的公正与效率,同样是维系民心、巩固秩序的重要基石。以往州县讼庭,往往为胥吏衙役把持,程序繁琐,拖延时日,甚至是非颠倒,百姓视告状为畏途。如今新政渐次推行,司法领域亦需与之配套,展现新气象。
这一日,信阳州衙的讼庭之外,围观的百姓比往日多了些许。并非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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