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合适的礼物。”
姜羡宝微怔。
原身第一次见到沈凌霄,就是在白流苏的及笄礼上。
而原身,只比白流苏大三天而已。
也就是说,原身的及笄礼,在白流苏及笄礼的三天之前。
沈凌霄后来也是知道的,也曾经说过,他错过了她的及笄礼,以后会补给她一份大礼。
姜羡宝从头上拔出那根簪子,眯着眼睛瞅了瞅。
这是一支形状很特别的玉簪。
簪身细长,如同一根尖刺。
簪头雕的,却是一朵桃花。
花瓣也只那么浅浅的几刀,在黯黯的光里,竟分出许多层次来。
簪身是纯净莹白至极的羊脂玉,但是簪头的桃花,却天然带着一股粉润,让这清冷的羊脂玉簪,顿时增添了一股温暖又活泼的气息。
昏黄的光线下,羊脂玉簪没有金银般耀眼,而是在暗处透着一层柔和的微光。
凝脂堆雪,胭水含润,皓质温辉。
那光芒莹润,内敛蕴泽,有股含而不露的温婉,如同脂凝微光。
哪怕姜羡宝对这种玉石质地没有什么概念,也知道这支羊脂玉簪的品质,绝对是上佳的。
恐怕不止一千两银子……
不要白不要。
姜羡宝默默把玉簪插回发间,然后朝沈凌霄摊开手:“那这簪子算九百两,你再给我一百两银子。”
沈凌霄不悦道:“你要银子做什么?你又不会花银子。”
顿了顿,又问:“是谁送你来这里的?你怎么……弄成这副样子?”
“你的阿爹阿娘和阿姐呢?他们对你视若珍宝,怎会让你……”
他的目光在姜羡宝脑袋和身上飞快扫了一眼。
以前的姜羡宝,明艳不可方物,肤色白如凝脂,身形微丰而婀娜,像是一抔柔润微颤的蒟蒻。
可现在的她,白腻的肌肤不再,黄得有些粗糙,掩盖了她原本的天姿国色。
不过身上脸上都瘦下来了,露出尖尖的下颌,倒是比以前圆润的鹅蛋脸,更加我见犹怜。
衣服也是脏得看不见颜色。
这种街边乞丐的模样,如果不是她,是万万近不了他十丈以内的。
而姜羡宝那一家子真的对她如珠如宝的亲人,更是不可能让她落到这种田地。
姜羡宝回忆着原身的性情脾气,做出气鼓鼓的样子,没好气说:“我怎么弄成这副样子?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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