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中有不少部族也有着强烈的内迁欲望。比如说东汉初年南匈奴的内附,以及氐、羌、鲜卑、乌桓、丁零等族都有主动内附的相关记载,对于严重缺乏户口的魏、晋统治者自然是欢迎的,不但能削弱塞外胡族的力量,将他们安置与塞内各处,与汉民族杂居,按口缴纳赋税、服徭役,自然可增强国家实力。
正常情况下,外族内附对统治集团来说是好事,毕竟在古代人力资源比土地资源更重要,而且他们内附之后与汉族接触日益频繁,也就开始了汉化的进程。但是外族内附之后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胡族毕竟与中原百姓有异,语言不通、服饰不同,生产活动迥异,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有自己的特殊文化,相对汉民来说独立性很强,对国家的认同感自然不高,这对统治集团来说确实是一个难题。所以傅玄认为:“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晋书蔠葐传》)
在谈论魏晋时期的民族问题之时,我们首先得注意一点,内迁胡族与塞外胡族是有区别的,两者不可混为一谈。《晋书食货志》载:“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 ...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可见在西晋时期内迁的胡族和编户一样是要缴纳赋税的,同时也是朝廷征兵的对象,史书上关于中原朝廷征用鲜卑、乌桓、匈奴部众出征的记载有很多,这说明内迁胡族已经接受中原国家统治。按现代说法,内迁胡族已经属于国民,与塞外民族不接受朝廷封号、不确定统辖关系的外族有本质的区别。
在这个问题上,显然古人的经验远不及今人,胡族内迁确实有为害的一面,但也有有利的一面,而且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魏晋时期的民族矛盾激化的原因主要还是统治者对内迁胡族的统治政策过于粗暴。
西晋对内迁民族的管理模式很是复杂。为管理周边民族事务,西晋在民族聚居区设置校尉府。比如说在长安设置西戎校尉,管理关中氐、羌、杂胡事务;晋初废宁州,设南夷校尉,治滇池(今云南昆明),管理西南诸夷;在成都设西夷校尉,管理巴蜀氐、羌、板楯诸蛮;设东夷校尉,治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县),管理辽东、辽西鲜卑、乌桓各部;在襄阳设南蛮校尉,管理荆州地区蛮族事务。
两汉以来,中原政权还设置了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护鲜卑校尉以管辖这些族群,西晋时期这些校尉府并未撤除,而且校尉之职多由地方州郡长官兼职,比如说张华出任都督幽州诸军事之时便兼领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