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激光武器功率和数量,那太空飞船呢?10年内我们肯定要去火星和土卫六,不可能不带上大功率激光武器,那是和核弹一样我们唯二拥有的高能武器。”
“所以这是一個例外。”
“在这方面我们虽然还没有达成什么具体的限制,但已经确立下来一个基本原则:不管决定以何种态度应对外星危机,发展太空力量都有着十足的必要。
因此太空战舰——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总归与外星文明作战的力量是不受限制的,否则就是自缚手脚。”
“但假如我们发展出拥有强大武器的太空飞船,攻击地球也是很轻松的,这样看前面的限制条件没有意义。”
卢建飞点点头,并不反驳林炬的话,接着才解释道:
“所以这只是一个基本原则,落到实处可能就是这些攻击性的太空飞船不允许部署在一定范围内,我认为很可能是被限定在小行星带以外,或者说火星轨道。
建造过程必须严厉监督,尽量在火星制造或者组装,攻击性的零部件在制造完毕后必须在监视下迅速离开地球,送到火星或者其他星球才允许组装到飞船上,所有高能武器必须备案。
这样即使火星的太空飞船赶回地球也需要至少几个月,地球上的任意一方都有充足时间应付。”
在火星就地取材制造,或者是组装?这未免也太难了些。
林炬刚刚想到这个问题就想到了其背后的用意:
假如人类连这些能力都不具备,建设的太空力量恐怕也肩负不起抵抗外星文明、或者进行逃亡行动的任务。
即使这样还是会产生很多漏洞,但那个时候至少也是在10年或者20年以后,需要相信后来人的智慧。
一份约定的生效期能维持10年已经够长了,第三帝国从一个面包50万马克到年产8000架飞机也不过用了10年呢。
林炬:
“发展太空力量不仅要的是技术,还有强大的工业能力,现在的这些还不够,即使我们有先进技术也不可能加速整个社会的发展,真正的战舰制造起码是10年以后了。”
“阿美更是如此,好在我们已经确保了至少10年的和平发展期,这段时间内要做的就是全力提升技术和工业能力,不会有热战,也不会有特别严重的事件干扰贸易和经济。
接下来的10年很重要,这个阶段一过,不管外星文明是恶意还是善意,我们都会全力发展太空力量至少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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