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东方思义准许后,原告魏琴手持话筒说道:“我申请要求两名人民陪审员回避,理由如下:人民陪审员程静茹作为妇联工作人员,曾多次到被告的金又来回收公司进行募捐活动,并接受被告章大权的宴请,人民陪审员向秀丽也曾参与被告公司开展的有关社会慈善活动,参与过被告公司的宴请活动。我对他们是否能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持怀疑态度。因此,我正式向法庭申请两名人民陪审员回避参与本案的审理。”
原告委托代理人举手示意发言,得到东方思义准许后,展示了手里拿的几张照片说:“这是原告方提供的有关证据,这些照片上有刚才原告所说的活动记录,包括被告在宴会上向两位人民陪审员敬酒的场景都有。现在提交给法庭。原告方认为,尽管两位陪审员是在履行公务或参与社会公共活动时,接受了被告及被告公司的宴请等活动,但不能排除我们的合理怀疑,因此,为了能保证本案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2号)》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违反规定,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有权申请其回避。因此,原告方向法庭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两名人民陪审员回避。”
旁听席引起了一阵骚动,原告方的亲友们纷纷议论起来:“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这两个人曾经吃过人家的,能抹脸无情吗?根本不可能的事。”
东方思义制止道:“旁听人员请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如果违反法庭纪律,法警可以将其带离法庭。严重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戒。”旁听席上安静下来,东方思义接过值庭法警递交上来的原告方的证据,看完后又传递给两位人民陪审员,两位人民陪审员看完后沉默了。
东方思义将有关证据放进卷宗后,询问被告道:“被告章大权,原告方刚才提出申请要求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两位人民陪审员回避,被告有何意见?”
被告章大权几次想发言,都被自己请的两位律师拦住了,见法官询问自己,再也按捺不住:“原告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的,按照她说的这个理由,县长吃了我的饭就不能当县长了,局长吃了我的饭就不能当局长了。我章大权宴请过的客人多的自己也记清了,你就凭他们吃过我的饭来做这个文章?你在没有嫁给我之前,作为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不是也很乐意参与我的饭局吗?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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