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安定和农业生产的恢复,由于朱元璋本人的童年遭遇,对百姓极为优待,开国之初,便定下了农业税为三十税一,整个税收并不高,整个明初因朱元璋的强力推行,这项国策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朝廷官官员不敢随意增加苛捐杂税,因此明初的国家的赋税一直保持在这个水准上,百姓的负担还不算太重,等永乐登基后,税收还是这个税收,但在其基础上增加了不少捐税,这些税收并非针对百姓,但在种种特权之下,新增出来的负担全都被豪门地主转嫁到佃农身上,一些百姓实在无力承担太过繁重的赋税,便将土地买个豪门大户官员门下,做了佃农,每年只需交比朝廷更低的税收,便可以过活,而一些贵族阶级,,为了更多的吸引百姓作佃农,在天灾的时候,趁机降低税收,以达到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
这样导致的后果,这就加速了农民的破产和土地兼并的进程,佃农不堪重负而逃亡,自耕农为活命出卖土地,至使流民队伍不断扩大,大量的自耕农的消失,又直接导致小手工业者的破产。
因为大多数手工业者生产的产面对普通农民的需要而生产的。由于土地兼并,90的人口变成佃农,交了地租所剩无几,也就丧失了购买力,手工业者的产就失去了销售对象。
当农民纷纷破产沦为佃农的时候,就会直接导致手工业者的作坊破产,或毫无所得,这样的后果碰上了寻常年月,倒还能勉强应付,一旦碰上碰上了天灾的年月,对一个王朝往往就是致命的打击,这一点在明朝末年最为显著,土地集中已经到了空前的程度。
王公勋戚和地主豪绅疯狂的兼并土地,大多数的农民相继失掉土地。在四川,一个普通的地主就占有几十家佃户。
在浙江和福建,有田的占1/10,为人佃作食力的占9/10。北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等地的绝大部分的腴田,都被王公勋戚和地主豪绅侵占。
一般地主豪绅通过豪夺巧取,
“求田问舍而无所底止”。江南的缙绅富室占田少者数百亩,多者数千亩,乃至万亩。
河南的缙绅富士,占田少者50000——70000亩。最突出的是藩王占田。
万历时,福王封藩河南,明神宗一次就赐给他田地200万亩,河南田地不够,
“并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天启时,明熹宗下令拨给桂王惠王瑞王三王和遂平公主宁国公主二公主的庄田,少者70——80万亩,多者300万亩。
各州县以致无田可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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