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糯的肉皮、甜美的酱汁,一起在口中交汇,让他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
他一旦开了头,就停不下来。
其他的四根指节也很快成了干干净净的骨头,一丝肉皮都没剩下。
他又学着龙汐的样子,在掌背的位置吮吸了几下。
除了凤爪的“掌中宝”之外,其他的肉皮和筋都被他“清理”掉了。
龙汐笑着说:“下路,宝物寻归底,最高.潮的部分来了!这中间的这块最肥美的筋肉叫做‘掌中宝’,一定要留在最后吃,会让你爽到天上去的!”
小鹿再不犹豫,一口咬下“掌中宝”,眯着眼睛慢慢品味,感觉自己今天发现了美食的新大陆。
小鹿笑道:“真没有想到,我对这凤爪有了不同以往的看法,一种全新的体验!看来生命果然在于尝试哩!”
蔡一澜点点头,“虽然我吃过很多次凤爪,但是我还是被这道菜折服了!”
小鹿放开了胆子,吃了一只又一只,不过他这样吃的速度始终是比不上范千千。
“完了,我沦陷了。”小鹿的内心既绝望又充满了向往,手不停地去拿下一只。
三个人已经把两碟子的凤爪全部干掉,又把碟子里的汤汁倒进肚子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
小鹿连沾在塑料手套上的酱汁都不放过,全部舔干净。
“过瘾!”小鹿发出了一声轻呼,冲着龙汐竖起了大大的拇指。
“非常棒!”来自香港的蔡一澜的普通话还略显生涩,用不咸不淡的普通话问:“请问你是如何做到的?”
龙汐红着脸微微点头,算是对称赞的回应。
她说:“其实做法也很普通,就是把凤爪处理干净,飞水,加酱料腌一小时,再加入白醋和麦芽糖,白醋可以软化肉质,麦芽糖是用来上色的。炆十分钟,然后油炸。这道菜的关键是酱料和凤爪,都是顶级的。这酱料是用龙汐家祖传秘方和工艺自制的酱油,再加上一点点蚝油和上汤,这凤爪是正宗的山顶走地鸡的鸡爪。”
这鸡爪是真的是正宗的走地鸡的鸡爪,是龙汐亲自到山顶农场挑选的。
龙汐上次看到,桃花源的人养鸡是连篱笆都不围的。反正那鸡自己走到哪一家,哪一家就可蔡一澜大呼过瘾,趁着中场休息,侃侃而谈:“说起对食材的利用,全世界都不及我们华夏人。华夏的饮食文明可不是浪得虚名的。也许是因为华夏长期处于农业社会,蛋白质的来源太缺乏,所以华夏先民们对肉类充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