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弯进了李家寨,来到几次和萧清荷碰面的那几棵槐树掩映处,就看到我爸提车那天,在路上捡到的小黄狗“欢欢”,撒开腿往这边跑了过来,也不知道它是本来就溜出来在马路上玩,碰巧看到了我们回来,还是感应到我们回来,特意跑出来接。
欢欢虽然还很小,来我家的日子也还很短,不过却已经开始展现出了几分灵性,属于比较活泼好客的性子,但并非二哈那种天生跟谁都亲的自来熟。据我老爸老妈说,自从我回省城后,这小东西没事就喜欢蹲在大门口,一听到外面有车停下,就会很激动地去叫家里人出来开门,总以为是我回来了,家里来人串门的话,也都会摇头甩尾的欢迎,但如果离开时手里拿着东西的话,就会对着人叫不停,要人展示给它看展示的是什么,也要有家里人看着了,才会消停下来,摇头晃脑的送出门,李林回来一个小时不到,也就彻底跟它混熟了。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小东西虽然绝大多人来了都欢迎,但是却极其讨厌寨子上有名的几个酒鬼,见了就要夹起尾巴一阵低吼,也不怎么喜欢袁金柱,还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没有给他和酒鬼同样的待遇。
要我说,这家伙人见人烦,狗见狗厌,纯粹就是自己作出来的,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见到同性就总是一副天生比别人高一截的样子,鼻孔都快翘上天,见了长得合胃口的异性,就发情的牲口一样凑过去大肆骚扰,完全不先照照镜子,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么玩的资本。就好比昨天回来的路上,这禽兽自以为剪个头发,换身西装,就变成高富帅了,逮着隔壁明显和男朋友或者老公一起回家,正在打王者农药的妹子就是一阵猛撩,说可以带妹子上分,完了还恬不知耻的要加人威信互留电话,弄得人男的差点把拳头招呼到脸上,跟他坐一起的我也完全不想认得这人,如此作风,能招人喜欢才是怪了。
好在对外的时候虽然是个禽兽,但跟着我们到了老家,也还算是比较懂得收敛,也挺有礼数的,老爸老妈和爷爷,也还挺喜欢化身“谦谦君子”模样的这家伙。
不过“谦和有礼”的代价,就是不会说话的小黄狗欢欢遭殃了,被这禽兽逮到就是一通蹂躏,玩具熊一样揉来揉去,也不管小东西喜不喜欢他,受不受得了他那双没轻没重的爪子。没几趟下来,本来就天然不怎么喜欢他的小东西,更是视他如同洪水猛兽生死大敌了,我甚至怀疑这小东西,自打我回家就饭量大增的目的,就是想快点长大,好咬他几口复仇。
就像现在,小东西刚刚兴高采烈地跑过来,就被这禽兽大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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