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之后,他就变得很顺,什么都很顺,甚至连睡觉的时候,都已习惯将双腿伸直。
他缓缓替新欢倒了杯茶,笑着递给新欢。
新欢接过茶杯,缓缓喝了一口,然后就盯着夺命灯夫,“你很狡猾,很能耐,本来我是看不出来的,可是偏偏被我发现了。”
夺命灯夫冷冷的瞧着新欢,瞧着那高凸的脑袋。
这脑袋为什么这么大?难道这也是一种病?新欢没有病,若是有人觉得这也是一种病,那这人一定有病,说不定会被活活病死、病疯。
“你是怎么看出的?”夺命灯夫的脸颊上每一根肌肉都已充满了惊讶、不信,他死也不信这人能将计划识破。
越是聪明的人,越是很难接受现实,现实的残酷,并不是聪明人所能忍受,所能面对的。
“我不是看出来的。”新欢忽然盯着夺命灯夫,这人脸颊上没有一丝表情,也没有一丝活力,很容易令人联想到菜板上的肥肉,令人厌恶、呕吐。
夺命灯夫不懂。
不用眼去看,那怎么去辨认?这实在是件奇怪的事,他不信有这种奇怪的事。
新欢已在盯着夺命灯夫。
他的眸子与无生的眸子不一样,无生的眸子是空空洞洞,没有一丝情感,别人被他盯着,仿佛是被枪头在戳,而且两只眼永远都不在一条直线上;新欢的却不一样,他的眼珠子却是死灰色的,没有一丝活力,显得极为疲倦、劳累而没有一丝力道。
无论是谁被这双眼睛瞧着,仿佛是被一块死肉在摩擦。
夺命灯夫已觉得躯体上每个角落被死肉摩擦着,他已要呕吐,他很少呕吐,他的身体一直很好,也不会去喝酒。
新欢从他的脑袋一直瞧到脚下,又从脚下一直瞧到头顶,然后就瞧着眸子,“你的脑袋也不小。”
这是恭维的话?还是讥讽的话?还是随口一说?
夺命灯夫不懂,也不语。
“你也很聪明,聪明的令我都佩服了。”
这句话是恭维的话,能令江湖第一智囊佩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你一直都是这么算计别人的?”新欢看了看无生,又看了看小蝶,才回过头来,“若不是我看出送终大人被刺脑针杀死,你这算计就成功了。”
夺命灯夫点点头。
他说的是事实,看出这种杀人手法的人,当今天下也许不超过六个,就算是皇宫大内侍卫里的仵作,也许都很难查出这种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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