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狂飙,本来源远流长的“私宅不受侵犯”观念,已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中无迹可寻,以致新生的自由主义者只会惊诧于友邦“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有精神了。这并不能证明新生自由主义者的浅薄,只不过证明了,经过无数思想清洗之后,我们的法律传统已被割裂,我们的集体记忆已被遮蔽。
最后,附带说一个有关陈寅恪的轶事以作结束。石泉、李涵先生的《追忆先师寅恪先生》(收入《追忆陈寅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提到:1947年春,国民党政府以防共为名,在当时的北平市进行了一次夜间突击搜查,逮捕了一批嫌疑分子,引起社会各界公愤;有13位大学教授联名宣言以示谴责,陈寅恪列名其中。作者两人去看望陈先生时,陈先生对此态度鲜明地说:“我最恨这种事!夜入民宅,非奸即盗!”由陈寅恪的反应,我们可以再次了解到“夜入民宅,非奸即盗”这种法律观在民间社会的普遍性。
在那个时候,陈寅恪已无法忍受国民党政府的搜查,而20年后,在他垂死之年,却亲身遭遇了更惨痛的经历:两年不断的抄家,大字报贴到他的床头,最后被迫搬家……此时的陈寅恪又作何想呢?他在被迫作“口头交代”时,有“我现在譬如在死囚牢”之语,最能代表他的心境。他的家,还有当时千万人的家,已从个人的“城堡”沦为“死囚牢”,所谓“私宅不受侵犯”的观念,至此荡然无存。
美国住宅为何不装铁窗 法律称之的"堡垒原则"
前不久,给上海的一个朋友打越洋电话。他谈起入睡前,一定会仔细检查,确定每扇窗子都紧紧关牢。
“你不是住四楼吗?”我问。“没办法,小偷有本事爬进来的。”
我回上海探亲访友时,发现三四层以下的房子全都窗外有窗,钢筋铁骨,密密麻麻,总是让我产生不好联想。在美国,很难看到这种“铁窗”。难道美国没有小偷?美国当然有小偷。那么,为什么美国住宅不装铁窗?不如先来看一个著名的案例。
1992年10月17日晚上8点多,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16岁日本留学生服部刚丈和一个朋友去参加万圣节派对,两人按地址找到了一个民宅,误以为就是开派对的地方。按了门铃,没人开门,两人准备离开,就在这时,女主人出现在车库门口。她丈夫,30岁的皮埃斯,提着手枪出来看咋回事,看两个人朝他迅速走近,于是喝令“别动”(Freeze)。但服部可能将Freeze听成了Please(请),皮埃斯开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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