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经》卷上:“称之所起,起于黍,十黍为一絫(“累”的古字),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说苑?辨物》:“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铢。”《说文·金部》:“锱,六铢也。”《淮南子·铨言》高诱注:“六两曰锱。”《玉篇·金部》;“镒,二十两。”《集韵·质韵》:“二十四两为镒。”等等。“黍”、“粟”、“絫”、“圭”等,都是借用粟黍和圭璧的名称,实际上早已不用。
“锱”、“镒”及“锾”、“釿”等都是借用钱币的名称,也早就不用。所以各家说法有种种不同。自《汉书·律历志》把铢、两、斤、钧、石这五个单位命名为五权之后,名称就比较一致起来,直至唐代都没有改变。其进位方法颇值一提: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而关于使用两以下的钱、分、厘、毫、丝、忽等小单位,南朝梁陶弘景《名医别录》曾说:“分剂之名,古与今异,古无分之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唐苏敬注云:“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可见自唐代起已把本作为货币的“钱”当作重量单位,并且“积十钱为一两”,但那时分的进位还没有确定为钱的十分之一。
再说分、厘、毫、丝、忽等,原是小数名称,后从长度借用为重量单位名称,自宋代开始定为钱的十退小单位。宋代权衡的改制废弃了铢、絫、黍等名称,其重量单位名称自大到小依次为石、钧、斤、两、钱、分、厘、毫、丝、忽,其进位方法已如前述。宋制衡量一直沿用至元明清,很少改易。但有一点须指出,宋元明清之医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而晋唐时一分则为两钱半,二者不同……
而历史上的秦始皇,却把这些全都做到了,而秦以后的朝代几乎全都沿袭了这一套制度,祖龙之业当真盖世无双!
“可是嬴政已经去世五百年了,他的影响力能有多大?”王玄清秀眉一皱。
诚然,凌皓即便说得天花乱坠,但这个世界里的嬴政早已成为五百年前的传说人物……一个已死之人,他能做到这些吗?
“我请商府调取了一些关于秦王嬴政五百年前的卷宗,发现这些嬴政早已经有了和我们一样的计划,只等天下一统之后便付诸实施,可惜……他没有等到那个时候。”凌皓觉得这就好比一个史诗副本已经打完了大半,队长却突然被封号了一样,难受得一比有木有……
“夫君的意思是?”王玄清似乎想到了什么。
“秦王未尽之业,便由我等来完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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