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蓝羽军摊牌,要求商讨有关美尼斯地区大都督府的设立的先期准备,以及十四公主视察美尼斯地区的先期的协调工作。可以看得出,朝廷为了这两个事情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光是准备好的资料和法律文件就需要四个人才能搬运。即使派发到每人一份,也都有六十多页。
而蓝羽军这边,裁渺渺和米诺斯良格两人都是两手空空。
唐咨率领的朝廷代表团给美尼斯地区带来了极其苛刻的条件。
朝廷原则上答应重新设置美尼斯地区大都督府,并且原则上同意杨夙枫出任大都督,管理这一片广袤的地区。帝国的十四公主也已经原则上同意前来美尼斯视察民情,安抚民众,并且负责协调美尼斯地区和帝国内陆的一切关系。但是,这两项大事的顺利进行是有先决条件的,在这些先决条件得不到合理的满足之前,随时都有可能夭折。
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是五个先决条件的基础,乃是政治上的。朝廷强硬的要求,蓝羽军必须明确的发布公告,宣布无条件地拥护唐川帝国朝廷的一切行为,必须无条件的贯彻执行帝国发出的命令,不得阳奉阴违。同时,蓝羽军必须按照帝国的法律修改蓝羽军法典,删除那些危害到朝廷利益的条款。蓝羽军必须保护帝国原有登记在册的美尼斯地主阶级的权利,将他们的土地发还给他们的亲属或者后人,对于私自瓜分土地的农民,要严加惩治,决不姑息。没有帝国的允许,蓝羽军不得和周围地区的势力产生私底下的谈判,尤其是和玛莎国、依兰国等敌对势力,蓝羽军控制区域范围的一切外交事务由朝廷派人负责。
朝廷代表团甚至隐晦的说,美罗大都督府的成立是非法的,没有得到朝廷的批准,是不可以生效的。罗尼西亚地区应该由朝廷另外派遣官员治理,不能纳入美尼斯大都督府的管理范围。当然,如果蓝羽军确有悔意的,朝廷会考虑使用****权,免除杨夙枫的罪状。
第二条,乃是军事上的。蓝羽军必须从上到下都深切的明白,蓝羽军及其所从属的一切武装力量,全部都属于帝国的武装力量组成部分,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帝国军务部的调配和指挥,蓝羽军及其各级指挥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来自军务部的命令,不得违背。同时,军务部有权力对蓝羽军进行必要的整编,调整人员结构,重新划分驻防区域,指定作战目标和作战任务等。美尼斯大都督府不得擅自扩编或者调动蓝羽军,不得直接指挥蓝羽军的战斗行动。
目前,帝国情势危急,蓝羽军必须尽快地出动,通过跨海登陆的作战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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