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超笑着说道:“能从卖粉,做到卖报,说明他们也是卖粉当中有头脑的人。对了,大家除了愤怒外,难道都照做?”
黄有才摇摇头,说道:“《亚洲日报》远没有《东方日报》好卖,顾客指定要买《东方日报》,难道报摊还能强买强卖不成所以,一些报摊老板也就摆在前面,但不会替他们推销,甚至大家打算联合起来,若是二马打算硬来,便统一不销售《亚洲日报》,届时看谁厉害!”
现在想想马氏兄弟这一招,也有些漏洞,各大报摊那么多人,一旦联合起来,《亚洲日报》也就完了。至于马氏兄弟真敢找事嘛?
答案是否定的!
前世林志超也看了香港很多关于社团的电影,实际上电影就是电影,和现实一点不一样。最起码的一个问题,香港社团火拼正式比抢珠宝店少得多;至于杀人之类的,更是难得出现几次,毕竟搞出人命后,性质就会不一样,真天天死人还得了,传媒一报道,全港都会人心惶惶,更有可能发生乱象。
简单来说,香港的社团一般涉猎‘黄赌毒’,还有就是:文雀(扒手、扒窃)、黑漆(鼠摸夜盗、爬高楼、开铁闸)、老鼠货(收购赃物)、黄牛党、陀地费(向的士、小巴司机征收线路费、泊位费、摊贩要被征收保护费)、蛇头、收烂账。
简单来说,这些事情都是马仔去做,大佬们躲在后面,而制约着这一切的就是——堂口规矩。
香港的社团,和意大利、日本、墨西哥那些组织,就是天差地别。香港的社团很少发现有做‘职业杀手’,一般是‘求财’,而不伤其身、害其命。
香港社团的纠纷,不是靠火拼,而是讲数调解,讲不成再施展暴力,最后才发展火拼凶杀。
‘香港社团’后世为什么那么传神呢?
道理很简单,报纸热衷报道犯罪事件,一遇到血案,便大肆渲染,耸人听闻;这样的结果就是,报纸的销量上去了;当然,客观上的也起到了警戒市民,向警F施压的作用。
与此同时,后世的社团电影也是如此,他若是不写得牛一点,谁会去买票观影呢?
香港的社团高层,都是拖家带口的,娶几个妻子都有;他们若真是肆意乱为,怕是祸及家人,难道他不怕么?
就好比林志超一样,他加入对付马氏兄弟,只需要向港督施压,向警务处施压,对潮汕商会施压,再不济找人发出悬赏令
看似非常轻松,但他却要顾忌名声,做事要讲究‘规则’,不然代价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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