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只吃两顿,顿顿是小半块冷硬的黑面包掺和几根野菜,穿行森林时还不能生火,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不到十岁的孩子。
“再忍忍,法尔科,我们就快到城镇了,那里有刚烤好的面包在等着我们,再忍忍吧。”老父亲只得伸手摸摸他的头顶,柔声安慰道。
男孩咬住嘴唇,点了点头,不再抱怨。
清贫、困苦,造就了诺德人的坚强,这和他们生活的这片土地有关,帝国北境乡下的孩童,从出生开始就经受各种挫折,相比于居住在温暖南方的孩童,他们心智上更加成熟,也更懂事。
驼背的农夫默默摸向贴胸的口袋,里面仅剩的两枚银币、十七枚铜币,是他全部积蓄,原本还能靠秋收的收成勉强度日,可该死的蛮族人劫掠者来了,辛勤了大半年光景,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这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等到了迪特斯港,他必须要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和儿子,听说码头上负责搬运货物的力工,一天能赚十一枚铜币,自己这驼背的身体....
名叫法尔科的男孩,从手推车上拿起一个小袋子,扛在肩上,他力气小,能替父亲分担一些是一些。
而男孩眼角的余光,一直看着身后十步左右的那个光头怪人。
他背后背着一柄大号双手铁锤、链甲罩衫和半身鳞甲,从肩膀斜坠着的锁链末端绑着一本书,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正常人,但又不像坏人,似乎是跟着那帮佣兵一起来的。
转头看了眼后,法尔科嘟囔了一句:“这个人真奇怪....”
光头怪人似乎听到了男孩说的话,但他并没有生气,准确的说,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波动。
“喂,团长,一直跟在我们队伍后面的光头,应该是个牧师吧?”队伍前列,矮个子佣兵向大胡子佣兵问道,二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向后看去。
“嘿,管他娘的,不管是好是坏,只要不是食人魔就行!”大胡子佣兵重重地哼了一声:“老子这辈子都不想和食人魔战斗!”
大胡子佣兵挠了挠下巴,继续说道:“不过嘛,那个光头实力还不错,一个人能打三个强盗,还当场砸死了俩,我得找个时机问问他,愿不愿意加入咱们猎犬佣兵团。”
“头儿,光头不都是属于教会吗?”矮个子佣兵若有所思道:“他要是加入咱们佣兵团,不就破戒了嘛?”
大胡子佣兵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破戒?破什么戒?!你知道个屁啊,只有正儿八经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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