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结了两点,第一点,留置针的生产厂家不同,第一次留置的是某知名品牌的安全型留置针,第二次穿刺的是另一家品牌的留置针。也就是留置针的材质和生产工艺是不一样的,第二点,进行留置针穿刺的护士不是同一个人,可能存在着操作水平上的差异,当然我不是质疑各位的穿刺水平,能进入我们医院的都是一等一的穿刺高手,临床上,留置针常常因出现并发症而拔管,如套管堵塞、皮下血肿、液体渗漏及局部静脉炎等,这些并发症的发生与留置针留置时间呈正相关,那么留置针留置时间的标准是不是3天呢?为何同一个患者,一次使用了7天?一次只用了1天?留置针拔出的标准该参考什么标准?护士长知道吗?”
我故意刁难这个护士长,刚刚对那位叫李钦的护士很不友好,出了问题就知道甩锅,怎么不说自己的问题?既然身为护士长,就要以身作则,出事的时候护士长在那里?在干什么?工资比谁都拿得高,事情比谁都做得少?还喜欢甩锅。
“这个……这个?还是麻烦小帅哥你讲解一下。”钱微明显答不上来。
我皱眉道:“给你们所有人一周的时间,下周一操作考试,考过了的人工资这个月加三百块,考不过的人淘汰,这都是最基本的操作,我希望下周二我还能在见到各位,大家拿出笔记本记一下,根据我国卫计委发布的《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中明确规定:外周静脉留置针应72-96小时更换一次,记住这个时间,周一必考。该条文还有如下说明:在充分评估穿刺部位及血管无并发症的前提下,原则上外周静脉留置针在使用72至96小时应进行更换,输注的对血管有刺激性的药物如注射造影剂后、术中使用麻醉药物后宜进行更换,出现静脉炎等并发症时应立即拔管,更换新的部位重新置管,按照INS《输液治疗实践标准》,血管通路装置的拔除不能仅仅依据留置时间,因为目前并未确定最佳留置时间,该标准中还提到:短导管若不再属于护理计划的一部分或已有24小时或更长时间未用过,应拔除外周静脉短导管。选择外周短导管的标准,要结合预期的输液治疗时间,例如少于6天,考虑输液特性(如刺激、发包、渗透压),当然,INS标准还有更具体的实施细则,这里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下来后,护理部对留置针留置时间及拔除标准有何看法?欢迎来办公室找我交换意见,有独特见解并用于临床上的员工加升一级。
临床上影响留置针留置时间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穿刺部位:穿刺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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