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我收到了某家银行发来的网申回函。那是一封线上测试通知,令我于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一点半准时登录平台进行答题。值得注意的是,考生在考试期间需打开双机位摄像头,平台全程录像以杜绝有人作弊的可能。这项要求,正中我的下怀,我准备在摄像头的监视下,在线上答题的同时完成复仇。这绝非不可能的操作,而有了银行和第三方平台双重背书的我,只要不在场证明无懈可击,就算警方对我的怀疑拉满,也拿我没有办法。
我的诡计说来并不复杂:十一月十八日当天中午,我来到怡菲的宿舍,哄骗她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饮料。待她沉睡后,我立马将我的电脑、手机支架、床帘等物品从自己寝室转移到220宿舍,并布置在该房间空置的四号床铺与书桌上,营造我在本人的219宿舍参考的假象。电脑与手机自带的摄像头视域有限,我只要适当调整角度,挪动物品,就能避过那些不应该出现在219宿舍的事物。如此一来,监控画面里呈现出的背景与寻常别无二致,我的整个上半身也被清晰如实的记录在影像之中,以它作为不在场证明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下午一点半,考试准时开始。监控中,我坐定在书桌和电脑前认真作答,一步也没有离开过位置;可在监控拍摄不到的视野盲区,我仍可以实行我的杀人计划:我事先把还处在昏迷中的怡菲搬到地上,尼龙绳绕过她的脖颈,两端则系紧在我的一双脚踝。凶器的长度我已提前比对截取过,因此当我下半身发力,岔开双腿时,长短本就勉强的尼龙绳立即绷直,继而把怡菲绞死。
尽管是一个三言两语就可以阐明的简单计划,但我在谋划时依然充分假设,弥补漏洞,把种种不确定因素也一并纳入考量。比如,我把动手的日子选定在十一月十八日可不单只是因为这一场考试,我还打听到怡菲的两位舍友今天有事外出,白天不在宿舍;我的三位舍友也事先在我潜移默化的引导下,结伴出游去了;同时星期一也不是宿管阿姨在本层查房的日子;我更是早就知道走廊里的摄像头都是些纯粹唬人的玩意儿。这些或大或小的干扰,都没有对我的复仇造成影响。
思来想去,我的计划与执行都称得上是尽善尽美:掺有安眠药的饮料已经处理掉了、220宿舍里的物品杂物也已归位、留在现场的凶器上不会检测出我的衣裤纤维会皮肤碎屑,就连搬运电脑等物两次进出219和220宿舍时,我也能确保走廊上空无一人,行踪不会被人看见。
“没什么好怕的。”
犯罪复盘与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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