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过来了。
怎么操作的呢,就是在入职Offer和劳动合同上,薪资两个字之前加上了“综合”两个字。
这一综合,那可不得了,很多人不明白综合薪资是什么意思,就是包括所有福利、奖金、加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薪资总和。
什么这加班那加班,2倍3倍的,反正全都在里边了。
当初谈的8K是基础工资,一词之差,相去甚远。
这个时候,如果你再去仲裁和起诉主张加班费,一般是不会获得支持的。
更为骚的操作是,如果你在周末请假,或者哪天临时有事儿不能加班,那么,扣工资就直接按加班工资扣了,能直接扣两倍或者三倍。
这个事情,它巨恶心的地方就在于,在签合同的时候,很多人是不了解相关情况的。
毕竟没有多少人懂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哪怕后来有了小沙,每个人都有条件去做专业的法律分析了,但刚进来的时候,让你签你依旧要签,因为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只要你还想工作,那不掉进这个坑就会掉进那个坑。
反正求职的人多,你爱干不干。
合法吗?
只要这样计算出来的8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是合法的。
换句话说,当初入职的时候HR给你谈的8000块工资,其实基础只有3000,剩下的已经支付了的加班费。
关键是,这么做它还合法。
以往可是没有任何的手段来限制这种行为的,但今天不一样了——
小沙直接认定这种行为属于不满足合作条件的非诚信行为,你爱合法不合法,我管不着,但是,白驹科技的合作伙伴不欢迎这种企业,直接拉黑。
“你们说,这样给我们玩儿弯弯绕的公司,我举报他们有错吗?
“至于我,嘿嘿,反正我有水平,我们公司被踢出去了,谁最后获得了这个项目,我就可以去应聘那家公司,或者直接去试试应聘白驹科技也行,白驹科技招一万多人呢,兴许我就正好合适了呢!”
“举报前公司的员工,还有哪个企业敢要你啊?”立即就有人考虑到了这一层。
“白驹科技搞这么大的阵仗,是为了什么,难道你们没看出来吗?还以为是以前呢?公司不发工资了都不敢去仲裁,担心有仲裁记录影响自己以后就业,这种人就活该你受欺负!
“如果是我自己的水平或者能力,或者任何的方面不符合要求,企业不录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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