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知道”所使 用的产品属于禁止销售的产品。对服务业经营者能够提供充分证 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其使用的产品属于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 实提供进货来源的,应依法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不应对 服务业经营者进行处罚。因此处理本案的关键是判定服务业经营者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
本案中,开发商如果能证明自己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电线、及时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监理部门也未提出异议等, 应当认定开发商不知道该批电线为假冒电线。如果开发商不对电 线供应商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进行招标,对监理部门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则应当认定其知道 或应当知道该批电线为假冒伪劣产品,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案例 6:张某分别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2011 年 6 月 20 日, 在被告某市某超市公司经营的商店里购买了云 x 牌河南羊肉烩面 24 袋,价值 403.2 元并开具了购物凭证。回家食用后出现 不适症状,经咨询食品医学人员,获悉云 x 牌河南羊肉烩面擅自 添加了非食品原料当归和党参成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依法向某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举 报,后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上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 求,依法没收了该食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000 元的行政处罚。事发后,超市公司只愿意退赔 403.2 元货款,拒绝赔偿其 他损失。
1、张某对超市这种赔偿行为是否接受?
2、张某应当怎么办?
答:
1、张某对超市这种赔偿行为不能接受。
2、张某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96 条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某市某超市公司返还购物款 403.2 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某市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张某在被告超市公司的商店处所购买的 云 x 牌河南烩面中,添加了不能加入普通食品的党参和当归成份。 被告作为销售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为此要求被告返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 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某市某 超市公司返还原告张某购物款 403.2 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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