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发展状况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起草产品实施 细则。( )
44、对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 品抽查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结。( )
45、技术专家参与企业实地核查工作时,可以作为审查组成 员,但不得参与做出审查结论。( X)
46、企业使用 QS 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 缩小、变形。(X )
47、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受理 企业申请后对企业的审查是指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
48、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可以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
49、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委托企业和 被委托企业必须分别到所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 )
50、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委托企业必须在其产品上 标注被委托企业生产许可证标号。( X)
51、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棉花质量监督工作。( )
5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查处。 ( X)
5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不得混等 混级、以次充好。( )
54、对储备棉的质量监督和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理,适用《棉 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办法》( X)
55、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整顿。( X)
56、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 查询。( )
57、《产品质量法》规定,根据监督抽查需要,检验抽取的 样品可以向被检查人员收取检验费用。( )
5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
59、《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 X)
60、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 起七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X )
61、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监督抽查 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
62、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抽样时能够证明同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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