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等他们走到二百码内再开枪。咱们的毛瑟1871,可不是烧火棍。”
战壕里的士兵们没应声,只是悄悄调整了姿势。有的把步枪架在土堆上,准星对着土路;有的用刺刀削了根树枝,插在战壕沿上,把帽子搁上面当诱饵;还有个老兵,正用块油布仔细擦着枪管,动作慢得像在给自家孩子擦脸。
格兰特的马队越走越近,马蹄声跟鼓点混在一起,敲得人心里发慌。李云龙看见格兰特骑在马上的身影,红制服,白手套,腰杆挺得像根标枪——典型的英国贵族做派,打仗都讲究个姿势好看。
“距离一千码。”瞭望手的声音从树顶传来,像根细针戳破了晨雾。李云龙把烟蒂摁在鞋底,烟丝烫成的灰粘在鞋帮上。他摸了摸腰间的盒子炮,枪套上的牛皮被磨得发亮。
八百码,英国兵的方阵开始加速,红色的队列像条流动的河,朝着丘陵冲过来。鼓点声更急了,鼓手的脸涨得通红,鼓槌抡得像风车。
六百码,格兰特突然举起佩剑,剑光在晨雾里划了道亮线。“预备——”他的吼声顺着风飘过来,带着股命令式的傲慢。约翰国士兵们齐刷刷地举起步枪,枪托抵在肩膀上,手指扣在扳机护圈外。
“三百码!”瞭望手的声音变了调。李云龙猛地站起来,扯开嗓子吼:“都给我稳住!谁也不许先开枪!”
二百码,英国兵的脸已经能看清了,有的紧咬着牙,有的眼神发直,还有个年轻的士兵,大概刚入伍,嘴唇哆嗦着,像只受惊的兔子。格兰特的马已经冲到了最前头,他举着佩剑,正准备喊出“开火”的命令。
“打!”李云龙的吼声像炸雷,在丘陵间滚来滚去。
枪声瞬间撕破了晨雾。橡树林里的神枪手们先开了火,子弹穿透空气的尖啸声,像一群掠过草梢的野蜂。格兰特身边的参谋官突然从马上栽下来,胸前多了个血洞,马靴上的马刺还在不安地跳动。
“我的上帝!”格兰特的马突然人立起来,前蹄在空中乱蹬。他看见最前排的士兵像被无形的手推倒,红色的队列瞬间缺了个口子,鲜血顺着土路往下淌,把黑色的路面染成了暗红色。有个军曹刚举起指挥刀,脑袋就像被重锤砸中,软塌塌地歪在肩膀上。
战壕里的毛瑟步枪也开了火。李云龙趴在土堆后,瞄准一个举着军旗的英国兵,手指一扣扳机,那士兵像被看不见的手推了一把,旗杆“哐当”一声砸在地上。“好枪法!”小王在旁边喊,李云龙没理他,已经重新拉动枪栓,子弹壳“叮”地落在战壕里,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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