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湿泥。
英国兵的方阵乱了。有的士兵想往前冲,有的转身就跑,还有的趴在地上,把步枪当成了拐杖。前膛枪的装填速度此刻成了要命的短板,一个士兵刚把子弹塞进枪管,还没来得及用通条压实,就被一颗毛瑟步枪的子弹打穿了喉咙,血沫子喷得老远。
“保持队形!开火!”格兰特挥舞着佩剑,试图把溃散的士兵聚拢起来。但他的声音被枪声、惨叫声、马蹄声混在一起,根本没人听得见。有个中士举着指挥刀冲上来,刚喊出“为了女王”,就被一颗子弹打穿胸膛,上半身像段木头一样滚进路边的沟里。
李云龙眯着眼,看着英国兵在弹雨中挣扎。他突然发现,这些穿着红制服的士兵,跟他年轻时见过的地主护院没什么两样,都是为了别人的利益卖命。但他没心思多想,因为格兰特正组织第二波冲锋。
“神枪手,往左挪五米!”李云龙对着传令兵喊,“给我打掉他们的鼓手!”
橡树林里的枪声突然换了方向,子弹精准地扫向英国兵的右翼。敲鼓的士兵应声倒下,鼓槌滚进泥里,沉闷的鼓点戛然而止。格兰特气得脸色发白,他拔出腰间的手枪,对着天空放了两枪,却发现自己的手在抖。
“连长,看那边!”小王突然指向左侧的树林。李云龙扭头一看,十几个英国兵正猫着腰,想从侧翼绕过来。他心里骂了句娘——格兰特这老小子,还不算太蠢。
“机动小队,给我抄他们后路!”李云龙对着通信器喊。树林里突然冲出二十多个身影,手里的毛瑟步枪喷着火,像群从林子里窜出来的豹子。英国兵没想到侧面还有埋伏,吓得转身就跑,有个跑得慢的,被一枪打在屁股上,嚎叫着滚下了土坡。
战斗已经变成了单方面的压制。约翰国士兵的前膛枪根本没法跟毛瑟步枪比,人家打三枪,他们才能打一枪。特等射手们更是弹无虚发,专打举枪的、喊口令的、骑马的,把英国兵的指挥系统搅成了一锅粥。
格兰特的马被流弹打中了,马腿一软,把他掀在地上。他挣扎着站起来,白手套上沾了块马血,看着格外刺眼。他想喊点什么,却发现喉咙里像堵着团棉花——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战斗,没有冲锋,没有肉搏,只有躲在暗处的精准射杀。
“撤退!快撤退!”格兰特终于喊出声,声音嘶哑得像只破锣。活着的英国兵像听到了天籁,扔下步枪就往回跑,红色的队列瞬间散成了漫天飞舞的红纸片。
李云龙站在高地上,看着英国人溃逃的背影,没让人追击。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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