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浓得化不开。
永平坊的小屋里,油灯早已熄了。
李开坐在黑暗里,手指摩挲着桌上那柄紫檀手杖——黄铜包头在窗外透进的微光里泛着冷硬的光泽。这是“手杖十一”的武器,是规则之刃的象征。
但他今夜不需要它。
他站起身,走到墙角。那里悬着一套粗布深衣,布料已经洗得发白,袖口磨出了毛边。旁边还靠着一根普通的榆木杖,杖身粗糙,是集市上十文钱就能买到的货色。
他换上深衣,将头发抓乱,又抓起地上的灰尘,在脸上、脖颈、手背上随意抹了几道,又用麻布给盖住自己的脸。铜镜里映出一张蓬头垢面、眼神却锐利如鹰的脸——不是李元夜,也不是手杖十一。
这是李开。是那个本该死在百越火海里的右司马,是那个背负着血仇、家破人亡的鬼魂。
他的目光移向墙角另一侧。佩剑静静悬在蓑衣旁,剑鞘蒙尘,却掩不住刃身透出的寒意。他伸出手,指尖虚虚拂过剑柄。
“老伙计,”他低声说,“若我回不来……你就去该去的地方吧。”
他转身,从床板下的暗格里取出一个粗布小袋。
里面是五金,沉甸甸的——这是他在“幻梦”这几个月攒下的全部积蓄。
他本可以攒更多,但查账时那些触目惊心的贪腐,那些被克扣的军饷、被虚报的抚恤,让他总是忍不住“多事”地追查到底,也因此错过了不少“懂事”才能拿到的“孝敬”。
也好。干净。
他将五金重新包好,压在枕下。若天亮前他没回来,管七来收拾屋子时自会发现——袋子上用炭笔写了一个极小的“玉”字。
若今夜回不来,这钱和剑,就托紫兰轩转交吧。听琴之赏?呵,一个父亲能给沦落风尘的女儿的,也就这么多了。
他最后检查了一遍小屋——没有留下任何与“李元夜”或“手杖十一”相关的东西。账册、面具、令牌、白衣,都已妥善藏好。
推门,没入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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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司马府在新郑城东的官宦坊,离永平坊隔着三条街。李开没有用轻功赶路——他的轻功本就是军阵里的路子,讲究的是战场冲杀时的爆发和耐力,而非江湖高手的提纵飞掠。若真遇到百鸟的人,逃是逃不掉的。
不如走得像个真正的、落魄的、心怀鬼胎的夜行人。
秋夜的风很冷,吹在脸上像刀刮。街巷寂静,只有打更的梆子声远远传来,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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