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要帮养舒志强一家,谁个承担得起呀?
且不说内弟一家,必须帮养姐夫一家,无论如何都有点违背世情义理了吧?关键是,承受人得有这个能力呀,主观愿望,还得有客观条件来匹配呗!实力比孝道的说教更近人情,不顾实际能力的孝顺,比背负不孝顺的罪名,所承担的生活惩罚更严厉。你不顾,或不知,并不代表惩罚不存在,也不证明惩前毖后的教训不该吸取,更不该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大孝大贤,高德圣人,谁不愿做?有这个能力,自也无可非议,钱多得没处花,怎么花都花不完,这天高地厚的人情,这名与天齐的荣誉,傻瓜都晓得做好人得好名,乐善好施有好报,白痴都懂得助人为乐,布恩播德留余香。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回顾一下家史,对照大哥大嫂过去的付出与现在的得到,比较二哥二嫂从前的孝迹,与如今的下场,就不难发现,做宫喜鹊的孝子贤媳,无非就是皮肉剐干了剐骨头,骨头砸开了煎油,死了还不如一条狗。
为了孝顺一个人,而牺牲全家人的权益,或者说,不管付出多么昂贵的代价,也要作个令母亲满意的孝子。对于谢汉这种无原则,无是非,无条件,无极限的孝顺,袁秋华是极其怨恨的,反复追问:你还想一错再错么?你得量力而行,量体裁衣,你得扪心自问一句,你有这个能力吗?
男人嘛,好面子,虚荣作怪,都不晓得谁是谁了,儿子嘛,听妈的,听话顺从,都习惯成自然了。袁秋华不管怎么辩解,谢汉都认为她是不愿孝顺,不想养婆婆,要做个坏儿媳,她是自私自利,要薄待姐夫一家,不愿帮衬不说,还要落井下石。
宫喜鹊和谢汉没有分家,她是家长,家庭财产和收入都捏在手里,不仅谢汉挣的钱要全额上交,袁秋华挣的钱也要如数上交,有费用,拿**去报销,有支出,再去找她要钱,买鞋袜买毛巾买尿不湿也要得到她的批准,买油盐买鱼肉买感冒药也要征求她的同意。
此前,谢汉夫妻俩赚来挣到的每一笔钱,统统交给宫喜鹊保管。年底结算时,她说欠账伍千元,还说不包括过年买鱼买肉买年货的钱呢。谢汉做工的血汗钱,袁秋华的稿费与红包,粗算起来没有六万,至少也不下四万,除开人情来往和生活开销,无论如何也不该没有结余呀!这些钱是怎样花光的,又是如何用完的,又是谁用在了什么地方,俩人是不能刨根问底的。钱财过手三分肥,宫喜鹊若是偷偷攒点私房钱,以备不时之需,也情有可原,鉴于她吃里爬外的作派,毫无疑问是补助了舒志强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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