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着众人,浑身不由自主地发抖起来。
一般来说,人一旦发抖,除了冷热等自然因素外,大多不是愤怒就是恐惧。
而陆哲的发抖,自是属于后者。
是的,陆哲的发抖不是因为气极,而是因为恐惧。当然,他恐惧的不是刘家父子或者宇文银等人,而是大唐的制度。
大唐将人划分为“良人”与“贱人”,所谓“良”,即指“良人”、“良口”而言。在“良人”中除了统治阶级里的皇室贵族、官吏、僧道外,还包括被统治阶级中的一般百姓。所谓“贱”,即指“贱民”。奴婢被规定“贱人”中地位最低的人,而且是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和权利,完全为其主人所占有最低等的“贱民”。
奴婢是当时社会中最卑下的等级,法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又说:“奴婢比之资财。”所谓的“良人”,可以随意杀死玩弄这些“贱人”,只需要付出一些金钱就可以抵罪,就像刚刚刘兴祖愿意用黄金来抵罪一样,因为在“良人”看来,区区“贱人”而已,跟家中牲畜没有什么区别,不让我杀死、奴役和任意虐待,还有没有天理和正义啦。
唐朝的奴婢是很苦的,不仅干最重的活,而且家主随意占有奴仆的妻子女儿也是颇为正常的事情,家主死后,有些奴隶也是随家主心情被殉葬的,更加令人发指的是,有些贵族为了招待某些爱好邪恶的贵族,竟然经常杀死奴隶,烹之宴客,或者把美丽的女子整个蒸熟,不少贵族还能吃出心得(具体太恶心了,鹤就不细说了)。
而没有户籍的人,自然就是奴隶了,谁抓住就是谁的私人财产。自己要怎么对他,外人是不能管的,那怕你是百骑,你也不能管我虐杀逃奴啊。而且我已经表明了态度了,要罚钱你就拿去,咱们按着唐律办事,是个合法好良人啊。
而陆哲之所以执意想灭掉刘家,就是因为,这全天下山门之人,都是无户籍之辈,若是被人抓到,都可能遭受此等噩运,若是五庄观之人遭受此等事情,怕是在大唐这个可怕的奴隶制度之下,作为穿越众的自己亦是无能为力。
恐惧到了极点就是愤怒,在联想到自身状况,吓得浑身发抖的陆哲眼中,眼前这刘氏一家,便是他等山门中人之仇敌代表,想到有这么一群随意奴役别人的“良人”,陆哲就怒急攻心,恨不得将其尽数毁灭才好。
虽然他也知道,该毁灭的不是刘家,而是沾满血泪的奴隶制度。但是怒意上头的他,就是想灭其满门,仿佛灭掉刘家这个奴隶制度就能被灭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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