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了沈某。
沈某只是向外轻轻推了那个人一把。没想到他居然回头噼里啪啦一顿组合拳,打得沈某双手抱头、无法招架。
那个催债人见拳头打得不够过瘾,瞪眼在四处踅摸哪里有趁手的棍棒,想回头再次教训沈某一番。
那个“大哥”和旁边的几个人只能拦腰把他抱住,制止他用棍棒伤害沈某。
局面稍微有了一些松弛,好像暴风雨之后片刻的宁静。那个“小弟”继续用不堪的言语侮蔑毁谤沈某的母亲:
“跟你说,老子我干过的漂亮妹子比你养的蚕都要多!你撒泼尿看看自己,老眉咔嚓眼的。还有你那儿子,就是一头倔驴,你要是不调教调教他,就等着老子我来调教他!”
在场的人都知道,这是因为他的大哥拦住了他用棍棒伤人,这不过是为了证明要不是他的大哥拦住他,他早就用棍棒收拾沈某了。这个时候不说句狠话,他在江湖上的厉害角色就支棱不起来了。
沈某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何做,才能让这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永远地消失。
有的时候善还在家里穿鞋,恶已经跑到街上咆哮了。因为善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顾忌。而恶可以随时披挂上阵。
这帮歹徒来到屋内翻箱倒柜,见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又自己斟了杯茶,悠悠地坐在那里,好像自己是来串门的亲戚。
就在一瞬间,沈某的怒火直冲上脑门,他找出厨房的菜刀,一股风似地从厨房冲出来,直奔那个用语言侮辱自己的母亲的歹徒,用菜刀砍过去。那个歹徒没有防备,一时间被砍得歪倒着躺下去,就像一团面条一样软绵绵地倒在地上,喷射的血水一股股地溅出来。
最终这个歹徒因为被砍中肾动脉不治身亡。
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案件。从清朝到民国再到现代,正义和法律似乎长着相似的面孔,却有着不同的头衔、称谓和特点。单单从正义的要素而言,现代的正义观和正当防卫的理念,完全可以从清朝的法律制度中粗糙地“提炼”出来。换句话说,清朝的法律理念和朴素的正义观,完全可以推导出“正当防卫”这一现代法律理念来。
在《大清现行刑律》颁布之前,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案汇览》的“夜无故入人家”、“杀死奸夫”、“父祖被殴”等类型的案件中。比如在《大清律例.刑律.夜无故入人家》中规定,夜间没有正当理由,闯入他人房屋,闯入者杖八十;如果房主在发现闯入者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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